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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工作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2.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质量、交通工程建设价格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辖区乡道、村道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由乡镇、街道负责实施)。
3.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协调地方铁路、民航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辖区内州管高速公路养护、服务监督执法工作及州管公路超限超载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法制监督中队、法制监督一中队、法制监督二中队、法制监督三中队。所属单位0个。
1.推动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按照州委、州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快速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部署要求,推进落实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执法制度体系,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2.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养能力建设。进一步巩固建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成效,参加全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班,切实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权威、公信力、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持续推进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落实《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按照普法日历安排,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全国交通安全日”“全民国家安全日”“六月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和法规,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4.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云南省69项具体举措、红河州49项分解任务,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始终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地推进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全方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源头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处理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5.加强对道路运输(含国际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水运、港口行政、航道行政、船舶和船员、交通建设市场以及交通工程的质量和造价等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县市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6.进一步抓好对全州州管公路路政执法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加强路产路权维护,切实做好全州州管公路的路政执法管理工作,积极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65,66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65,668.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营收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另外的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48,94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48,946.00元,根本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增加一名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预算收入,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部分预算收入。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65,668.00元,其中:本年收入4,665,66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65,668.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946.00元,根本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增加一名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预算收入,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部分预算收入。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65,668.00。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65,6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65,668.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946.00元,根本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增加一名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预算支出,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资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
(二)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为510.00元,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三)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为456,001.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为15,000.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五)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为200,024.00元,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为112,453.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为15,925.00元,用于医疗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八)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为342,001.00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3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9,470.00元,下降43.4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7,988.00元,下降44.4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1,482.00元,下降42.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0.00元,较上年减少11,482.00元,下降42.8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减少的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明年计划使用频率进行预算,减少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租用执法车辆使用频率,调减公务用车预算金额,调增其他交通费用预算金额。
1.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作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项目所需经费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65,195.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53.00元,根本原因是2025年年初预算较2024年多一名在职人员经费预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水大队部门资产总额7,553,692.94元,其中,流动资产20,377.18元,固定资产7,533,314.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非货币性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45.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2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42,0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55,536.30元,其中出租资产1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5,536.3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主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